起因
河北沧州一家长举报老师索贿后,遭其他家长声讨,并被泼了一盆热水。此事在网络平台引发广大网友的关注。
因为不满儿子班主任向自己再三地暗示“索贿”,河北沧州的家长汪文月向教育局实名举报。但事态的发展远远超过了控制:自己作为举报人被透露了身份,班里的一些家长联合起来声讨自己。矛盾激化后警方介入,汪文月被行政拘留20天。事件经过媒体报道后引起了轩然大波,迅速成为舆论热点。
汪文月提出想要曹老师对其进行道歉。但10月13日16时左右,汪文月接到关系不错的家长打来的电话:“出事了,抓紧来学校。”
她慌慌张张地从单位往学校赶,没进门就被几个家长拦住了。这都是平时跟汪文月关系不错的家长,提前拦住她,是怕她被人打了吃亏。原来不知道是哪里,将汪文月举报曹老师的事情泄露出去,班里组织了不少家长在学校门口声讨她和骂她,现在他们正在学校的操场里闹。汪文月说,隔着马路和院墙,她听到了几个带头的人在校园操场里骂她“小人”、“不要脸”,并且还有家长告诉她,带头组织者之一是任某,她还组织在举报撤销之前,让全班同学不要来上课。
对于泄露自己举报者身份的这件事,汪文月很气愤。但是教育局、学校都否认泄露。更让汪文月想不到的事情还在后面:被集体声讨后的次日8时,汪文月应之前校长的协调,去了曹老师的办公室。虽然学校两位校长都在现场,但从8时调解到10时,还是没有结果。期间,他们提出可以给她调解她与任某之间的关系,但联系任某多次,任某并未出现。
大约10许,趁课间操时间,汪文月去了教室,看到任某的女儿在教室,她就走过去问她:“你妈妈不是让大家不来上课吗?你怎么来了?”说这话时,她还录了像,说完便回到了曹老师的办公室。
汪文月告诉记者,自己刚进曹老师的办公室没多久,任某便出现,端起一盆热水趁其不备从她背后兜头浇了下来,边泼水边说“要给曹老师出气”。
“我想要反抗,但两个校长摁着我,不让我还手,让任某打我打了十多分钟。我想要报警,孟校长就抢我的手机,说不是大事,不用报警。我就想我得先脱离这个办公室,但等我出了办公室后报警,就发现派出所的人已经在学校里了。原来是任某报的警,说我扰乱治安。
针对此事的警方通报
2020年10月16日,辖区居民任某某(女,河北省霸州市人)到霸西分局长安派出所报警称:王某某(女,河北省霸州市人)和刘某(男,河北省霸州市人)多次对其人身安全进行威胁。
经查,任某某与王某某均系该辖区某学校四年级在读同班学生家长。10月14日至26日期间,王某某先后在校对任某某女儿进行威胁恐吓,扰乱教学秩序;指使刘某在班级微信群辱骂任某某;并同刘某到任某某家踹门、辱骂、威胁。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陈述、报案人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证实。综上,王某某行为构成侮辱、威胁人身安全和扰乱单位秩序,情节较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王某某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刘某行为构成侮辱和威胁人身安全,情节较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刘某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
2020年10月30日,王某某对任某某提出控告,公安机关已于当日受理调查。对于任某某“组织家长在校门口辱骂王某某,及到家中推搡其母亲”的指控,经调查取证,没有违法事实;对于任某某“在教室辱骂其母子”的指控,经调查取证,任某某没有辱骂其母子的行为,但有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任某某治安警告处罚;对于任某某“在办公室对王某某浇热水”的指控,经查,任某某因王某某先到教室恐吓其女儿,遂与王某某在老师办公室发生争吵、继而互相撕打。过程中,任某某随手将室内洗脸盆内的水(室温)泼到王某某身上。以上情况有证人证言证实。两人行为均构成殴打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分别给予任某某罚款200元、王某某罚款100元处罚。
涉事老师处分
沧州市教育局石油分局纪检科工作人员向举报人汪文月口头传达了索贿老师的处分结果,称涉事的曹老师相关问题已经调查核实,给予曹老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这两个处分已经送达到曹老师手中。